主服务提供商协议

上次更新日期:2020 年 4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4 月 1 日

Linode 会通过各种贡献者、开发人员、合作伙伴、发布者和供应商来提升我们社区的体验。为了促进透明、公平的互动,Linode 要求所有服务提供商都接受 Linode 提供商条款中描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本主服务提供商协议(下称“MPA”)。请先仔细阅读 Linode 提供商条款,然后再同意参与任何 Linode 服务提供商计划。参与 Linode 提供商计划即表示您接受并同意本 MPA 中所述的权利、义务和惯例

基本条款

本 MPA 是您与 Linode(下称“Linode”“我们”“我方”或“我们的”)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作为允许您或您所代表的个人或实体(下称“”或“您的”)使用任何服务的先决条件,您明确确认以下各项声明的准确性:

  1. 您能够在美国和您目前居住的司法管辖区合法签订合同;
  2. 您有权代表您本人或您所代表的个人或实体签署本 MPA;
  3. 您同意适用美利坚合众国(下称“美国”)新泽西州法律以及该州拥有的唯一司法管辖区;
  4. 您同意根据 Linode 提供商条款并以您的个人身份解决因提供商计划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
  5. 您同意并应始终遵守 Linode 提供商条款。

为方便起见,本 MPA 中使用的某些术语已在第 22 节中定义,或在首次出现时已另行说明。本 MPA 自生效日起取代之前适用的任何协议。

具体条款

  1. 本 MPA 的适用性。本 MPA 规定了您和您的代表(统称“提供商”)向 Linode 和/或 Linode 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时可以遵循的一般条款、条件和框架。经双方书面协议,双方可签订一份或多份数据处理补充协议、补充计划政策和/或项目补充协议,以指定与您参与任何 Linode 提供商计划有关的附加条款和条件。为了清楚起见,DPA 通常应详细说明数据的处理方法;SPP 通常应详细说明参与适用的提供商计划的义务和责任;项目补充协议通常应详细说明提供商的合作机会或参与情况。如果 DPA、SPP、项目补充协议与本 MPA 之间存在条款冲突,则这些文件的控制优先级将按以下顺序(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DPA、SPP、项目补充协议和本 MPA。如果您先前与 Linode签订了一份协议(下称“现有提供商条款”),则此类现有提供商条款应在新协议的生效之日自动终止,而无需任一方采取进一步行动。
  2. 提供商义务
    1. 提供服务。提供商应以专业且熟练的方式提供服务。提供商应合法且合乎道德地拥有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服务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提供商对提供商处理的任何数据不具有任何专有权利。
    2. 隐私。提供商遵循并在提供服务的所有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数据隐私要求下运营(统称“隐私框架”)。提供商在隐私框架下的义务和提供商的隐私实践,至少应与此处的 Linode 隐私政策一样具有保护性和禁止性。
    3. 处理。提供商应仅依照 Linode 的指示、根据提供商条款以及此处的提供商 DPA 中的描述来处理 Linode 数据。
    4. 安全。提供商应采取合理且适当的措施,以保护 Linode 数据免受意外或未经授权的访问、传输、丢失或披露。
  3. 财务义务
    1. 费用和付款。所有不存在真实争议的费用应在发票开具后的三十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但付款方可根据要求索取合理详细的发票或采购订单。
    2. 第三方费用。对于 Linode 支付提供商发票产生的任何银行费用、利息费用或其他费用,Linode 概不负责。货币兑换结算将根据提供商与提供商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协议进行。
  4. 知识产权。对于协议双方而言,Linode 保留对 Linode 技术、机密信息、知识产权、专有信息及其所有修改、变更、衍生作品和增强功能以及其中包含的所有 Linode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所有知识产权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业秘密、著作人身权、商誉、相关注册或注册申请,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商业外观、工业设计和商业名称中的权利:(i) 由 Linode 开发或生产,或 (ii) 由提供商开发、生产或提交给 Linode 的,应为 Linode 的唯一财产。对于提供商根据适用的补充计划政策和/或项目补充协议明确排除转让的提供商技术、机密信息、知识产权和专有信息,提供商应保留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
  5. 数据和知识产权许可。每一方均可使用对方的名称和徽标,以如实地表明提供商是服务的提供商,或者 Linode 是提供商用户或客户,但在每次使用对方的任何知识产权之前,必须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双方均不得歪曲或美化您与 Linode 之间的关系。在发出有效通知后,每一方均可随时立即终止另一方使用适用方名称、徽标和任何其他标记的权利。
  6. 保证、声明和免责声明
    1. 共同保证和声明。每一方均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i) 其拥有签订本 MPA 并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权力和授权;并且 (ii) 签署本 MPA 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职责,现在及将来均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签订的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
    2. 提供商的保证和声明。提供商永久声明并保证:(i) 服务是原创、真实的且没有缺陷;(ii) 提供商应遵守与服务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iii) 对于因服务而转移或转让给 Linode 的任何工作,提供商应拥有由此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并且 (iv) 提供商拥有根据提供商条款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的全部权利及权限。
  7. 赔偿
    1. 互相赔偿。任何一方(下称“赔偿方”)应就与以下原因相关的任何争议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诉讼、责任、损害赔偿、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统称“可赔偿损失”),为另一方(下称“受偿方”)进行辩护、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统称“赔偿”):(i) 赔偿方在服务条款方面的鲁莽或故意的不当行为;(ii) 受偿方经授权使用赔偿方的知识产权,但第三方针对赔偿方侵犯知识产权提出争议的情况除外;以及 (iii) 赔偿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的任何违约或过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违反保证的行为。
    2. 特定于 Linode 的赔偿。对于因 Linode 以不符合提供商条款的方式使用服务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Linode 应向提供商赔偿由此产生的任何可赔偿损失。
    3. 特定于提供商的赔偿。对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提供商应向 Linode 赔偿由此产生的任何可赔偿损失:(i) 任何以符合提供商条款的方式使用服务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ii) 提供商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此知识产权与提供商允许 Linode 展示、披露、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知识产权相关;以及 (iii) 提供商侵犯与服务相关的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4. 程序。作为各赔偿方承担赔偿义务的先决条件,受偿方:(i) 必须及时就因可赔偿损失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向赔偿方发出通知;(ii) 全力配合任何争议的辩护和/或和解;并且 (iii) 应 Linode 的要求,授权 Linode 完全控制对任何直接与 Linode 服务相关的适用争议的辩护。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不得同意任何判决、和解或不利行动,且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
  8. 责任限制
    1. 弃权。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本服务和/或提供商条款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惩罚性、示范性、监管性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收入损失或数据丢失),任何一方(包括 Linode 的代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责任。本 MPA 中规定的补救措施具有排他性,应适用于所有诉讼原因,并且即使一方本应知晓可能发生此类损害以及即使某项补救措施未能达到其根本目的,本条款依然适用。
    2. 补救限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Linode 的累计赔偿责任总额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i) 在争议提出之日前十二 (12) 个月内 Linode 已支付的费用金额;或 (ii) 五百美元 ($500.00)。并且,多项索赔不得扩大此等责任限额。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因提供商未能确保其服务符合所有必要规定、获得所有必要许可或遵守所有相关法律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害,Linode 均不承担责任。
    3. 排除。第 8.1 和 8.2 款不适用于任一方违反其赔偿责任或知识产权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您对 Linode 的财务义务。
  9. 争议解决
    1. 总则。双方将本着善意原则解决因服务和/或提供商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且不存在合同弃权或限制的可能性,否则:(i) 任一方不得在诉讼原因产生两年后提起因服务和/或提供商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并且 (ii) 在该时限之后,任何此类法律诉讼以及与此类诉讼相关的所有相应权利立即失效。
    2. 强制性仲裁披露和程序。每一方都必须按照本 MPA 的争议解决规定向另一方提起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仲裁程序:
      1. 所有因服务和/或提供商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均应受美国新泽西州法律管辖,但不包括新泽西州的法律冲突规则。
      2. 双方将本着善意原则在争议发生后三十 (30) 个日历日内解决任何争议。如果争议在三十 (30) 个日历日内未得到解决,则此争议应交由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由该中心根据本 MPA 生效之日施行的《快速商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各自称为“仲裁程序”)。
      3. 每次仲裁程序都应:(i) 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员;(ii) 使用英语;并且在 (iii) 美国新泽西州卡姆登县进行。每次仲裁程序都应被视为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的存在、(i) 在实施仲裁程序的过程中披露的任何数据,以及 (ii) 与仲裁程序相关的任何交流或文档。
      4. 双方应根据仲裁规则支付每次仲裁程序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统称“仲裁费用”)。在每次仲裁程序中,仲裁员应裁定败诉方是否有义务向胜诉方偿还胜诉方支付的仲裁费用,但无论仲裁员就争议作出何等最终裁决,双方都应承担各自的律师和专家费用及开支。
      5. 在相关仲裁程序解决之前,任何一方均可向位于美国新泽西州卡姆登县的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必要的禁令救济,以保护自身权利。
      6. 仲裁裁决是对双方皆具约束力的最终裁决,可由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包括对任何一方或其任何财产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
    3. 放弃集体诉讼权。任何一方(下称“索赔方”)都必须以索赔方的个人身份向另一方(下称“被索赔方”)提起任何争议,且不得作为任何所谓的集体诉讼、共同诉讼、代表诉讼、多原告诉讼或类似程序(统称“集体诉讼”)的成员向被索赔方提起任何争议。任何声称放弃集体诉讼权的全部或部分不可执行、不合理、无效或可撤销的主张,只能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而不能由仲裁员裁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于因提供商条款引起的任何争议,提供商明确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在任何法庭进行任何集体诉讼的权利。
    4. 放弃陪审团审判权。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于因提供商条款引起的任何争议,每个申诉人明确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他们各自的陪审团审判权。
  10. 机密信息。每一方应仅在提供商根据提供商条款向 Linode 提供服务时使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机密信息的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方的机密信息,除非该第三方正在提供服务或功能以支持一方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该第三方受到与本协议项下要求基本相似的保密和有限使用限制的书面约束,或受到其他商业上合理且足以获得基本相似保护水平的保密和有限使用限制的约束。对机密信息的披露或使用的限制不适用于以下信息:(i) 接收方在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合法获得的信息;(ii) 并非因接收方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iii) 接收方未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而独立获得的信息;或 (iv) 为响应有效的法院或政府命令(如传票)而披露的信息。
  11. 期限和终止
    1. 继续。本 MPA 应于生效日期开始生效,一直持续到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为止。
    2. 终止。如果任一方违反了提供商条款的任何实质性规定,并且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 (30) 日内未能予以纠正,则另一方可通过书面通知终止本 MPA。本 MPA 的终止将导致所有当时有效的项目补充协议和 SPP 自动相应终止。当没有任何当时有效的项目补充协议或 SPP 时,任一方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 MPA。
    3. 终止的效力。此 MPA 终止后,除非提供商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提供商条款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自动终止。
      1. 费用。如果因提供商严重违反或不履行提供商条款而导致本 MPA 或任何根据本 MPA 生效的 SPP 或项目补充协议终止,则提供商有义务向 Linode 退还在该违约或不履行提供商条款之日前的所有预付费用。如果并非因提供商严重违反或不履行提供商条款而导致本 MPA 或任何根据本 MPA 生效的 SPP 或项目补充协议终止,则 Linode 有义务向提供商支付截至终止之日的所有未付和已获得的费用。
      2. 数据。协议终止后,提供商应立即归还 Linode 的所有专有材料和机密信息。提供商条款中与保密、知识产权所有权、赔偿、责任限制、免责声明和付款义务相关的规定,以及明确地或依其性质应合理地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12. 配合;审计权。提供商应配合 Linode 对任何涉嫌违反提供商条款的行为进行的调查。
  13. 独立承包商关系;无第三方受益人。双方均为独立承包商,并且提供商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双方之间建立了联合、信托、合作、代理或合资关系。提供商条款不会授予且并非旨在授予除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或补救。提供商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得解释或理解为提供商与 Linode 之间创建或建立了任何雇佣或代理关系。双方承认并同意,无论出于任何目的,提供商均非 Linode 员工,包括但不限于:(i) 当地、州、联邦或国际税收;(ii) 工人赔偿、社会保障、团体保险、退休或其他缴费福利;以及 (iii) 雇主通常向员工提供的病假或休假工资。每一方应完全独自承担其自身的运营费用、责任和成本。双方均无权且不得声称有权代表另一方签订任何合同,或使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对于因提供商薪酬扣缴、税费、保险或福利事宜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提供商同意为 Linode 提供辩护并予以赔偿,使之不遭受损害。
  14. 转让。未经 Linode 事先书面同意,提供商不得转让或转移本 MPA 的任何部分。Linode 可以将提供商条款转让给代表,或在发生合并、收购、公司重组或出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或其所有权中的控制性权益时进行转让。
  15. 贸易限制。提供商不得以任何可能导致任一方违反任何适用的美国贸易管制法律、法令或法规的方式,转让、进口、出口、销售、转售、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务。此外,提供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以下对象处进口服务:(i) 任何受到美国禁运的国家/地区(为此目的,包括任何此类国家/地区的国民或居民);或 (ii) 美国财政部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特别指定恐怖分子名单、特别指定麻醉剂贩运者名单或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拒绝往来人员名单上的任何人。
  16. 管辖法律和司法管辖区。本 MPA 的解释和执行以及由此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受美国新泽西州法律的约束,但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对于因提供商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服从美国新泽西州卡姆登县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17. 向执法机构或司法程序披露。每一方都同意,另一方可以向任何发布有效法院命令或传票的法院、执法机构披露因提供商条款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数据,而无需征求同意或进行通知。Linode 可以向您收取费用,并且您应补偿 Linode 因遵守此类命令或传票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为检索、审查和准备响应性文件所花费的时间的费用。
  18. 弃权。任一方在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下未能坚持严格履行本 MPA 或任何根据本 MPA 生效的 DPA、SPP 和项目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未能行使提供商条款中赋予的任何选择权或补救措施,都不得解释为在任何程度上放弃在未来任何时候主张或依赖任何此类条款、规定、选择权或补救措施的权利。除非经由放弃权利一方的正式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弃权均不生效。
  19. 可分割性。本 MPA 和任何根据本 MPA 生效的 DPA、NDA、SPP 或项目补充协议中的每项规定均应被视为可分割的;并且,如果出于任何原因,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提供商条款的任何规定违反任何政府机构的任何法规、法规、规则、命令或法令,则该裁定不应影响提供商条款其余部分的可执行性,也不影响该规定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如果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提供商条款的任何规定的限制过于严格,则提供商条款的其他规定应继续有效,并且该法院应将有争议的规定修改至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制程度。
  20. 解释。如果出现意图或解释上的歧义或疑问,提供商条款应被解释为由双方共同起草,并且不得因任一方是提供商条款任何规定的作者而产生有利于或不利于任一方的推定或举证责任。如果上下文允许,则提供商条款中使用的单数形式的词语应被视为包括复数形式,反之亦然。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商条款中单数词语的定义应适用于这些词语的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21. 完整协议。本 MPA 以及任何根据本 MPA 生效的 DPA、NDA、SPP 和项目补充协议代表提供商与 Linode 之间关于服务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提供商与 Linode 之间关于该主题的所有先前的口头和书面谅解、沟通或协议。对本 MPA 的任何修订或修改,除非以书面形式提供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否则都无效或不具有约束力。
  22. 定义。本 MSA 中使用的首字母大写术语的含义,应以其首次使用的部分中的定义或如下定义为准:
    • 机密信息”是指某一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给另一方的非公开信息,并且该信息被指定为机密内容,或属于商业上合理的一方应视为机密内容的信息类型。
    • 数据”是指能够进行处理的文本、数字、符号、音频、软件、文件、信息或内容的个体或集合。
    • 数据处理补充协议”(或“DPA”)可以在此处找到,并通过此引用完整并入本 MPA。
    • 争议”包括双方、代表或最终用户之间产生或发生的任何及所有指控、冲突、索赔、争论和其他法律诉讼原因,无论是否已被指控、已知或未知、既得或随附和/或已主张或未主张。
    • 最终用户”是指提供商直接或间接允许其使用或访问提供商帐户或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商的第三方用户以及此类第三方用户的代表。
    • 费用”是指因提供商提供服务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费用和其他成本,应以美国货币计算。
    • 知识产权”是指任何及所有有形或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机器、组件、零件、方法、程序、数据、信息、发明、发现、作品、设计和衍生作品。
    • 知识产权权利”是指根据成文法或普通法赋予知识产权的任何及所有普遍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版权和商业秘密。
    • 通知”是指提供商条款要求的任何文件、请求、需求以及其他通信,每项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以下方式送达:(i) 亲自送交或通过快递送达,(ii) 一级挂号信或挂号信,或 (iii) 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方式送达。Linode 应将所有通知发送至提供商项目补充协议中列出的地址和联系人,而提供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所有通知发送至 support@linode.com,或者通过实体邮件邮寄至 249 Arch Street, Philadelphia, Pennsylvania 19106。
    • “处理”“已处理”和“处理中”统指 (i) 直接或间接和 (ii) 手动或自动访问、获取、收集、开发、实施、维护、传输、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对数据执行任何操作或任何一组操作。
    • 项目补充协议是指由 Linode 提供、提供商接受且双方共同同意的任何服务协议,该协议因本 MPA 而产生或与之相关。
    • 提供商条款”统指 MPA、DPA、NDA、SPP 和项目补充协议。
    • 代表”包括一方的任何所有者、董事、经理、员工、承包商、分包商、处理方、子处理方、服务提供商、专业顾问、主管、官员、受托人、继承人、受让人、代理人、管理人、执行人或个人代表。
    • 服务”是指提供商提供的供 Linode 和/或 Linode 最终用户购买、许可、分发和/或使用的商品、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应用程序、代码、数据、文档、设备、硬件、基础架构、平台、程序、软件、系统、技术以及其他提供商知识产权。
    • 补充计划补充协议”(或“SPA”)是指双方共同签署的、约束您参与 www.linode.com 上规定的任何 Linode 计划的补充协议。